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:打造“法院+工会”升级版 在劳动纠纷化解中开新篇、当先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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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:打造“法院+工会”升级版 在劳动纠纷化解中开新篇、当先行 近年来,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总工会始终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相并重,切实贯彻自治区“法…

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:打造“法院+工会”升级版 在劳动纠纷化解中开新篇、当先行

近年来,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、市总工会始终坚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相并重,切实贯彻自治区“法院+工会”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相关工作要求,多措并举实现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交融共享和良性互动。

集聚资源要素,在协同联动上开新篇、当先行

积极向赤峰市委、市政府报告“法院+工会”工作,争取市委市政府将“法院+工会”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年度目标任务和作风建设重点任务。与工会、人社局、劳动仲裁等部门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联动机制,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》等文件,完善和创新“法院+工会”诉调对接机制。

全市各级法院、工会大力协同,在市县两级成立13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2个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,实现了“法院+工会”市县两级全覆盖。各旗县区法院和工会依托“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”,在前端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司法服务。

加强运行资金保障,在赤峰市总工会向自治区总工会争取资金的基础上,市县两级法院和工会又分别从本级经费中挤出配套资金,专项保障“法院+工会”工作日常运转。

健全工作体系,在规范指引上开新篇、当先行

规范调解流程。对适宜调解的劳动争议,由法院和工会派人在诉前、诉中引导当事人选择委派或委托调解。当事人同意后,法院向工作室出具《委派调解函》或《委托调解函》,并同步移交案卷材料。工作室收到案件后,编立“工调派”或“工调托”案号,将案件交由调解员调解。调解成功的,由工作室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;调解不成功的,由工作室退回法院,分流至法院业务部门审理。

规范队伍选训。市县两级法院和工会积极吸纳优秀律师、退休工会干部、退休法官检察官、劳动争议仲裁员等加入调解员队伍,并进行“一体化共享式”同堂培训,提高调解员队伍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。出台《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作规范》《诉调对接工作调解员考评管理办法》等7项制度,对调解员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。目前,全市法院和工会共选聘人民调解员62名,进驻全市22个“法院+工会”工作室开展工作。

规范案件办理。加强“调”的监督,对诉前调解案件实行严格的时间管控,防止久调不决。加强“判”的支撑,对需要司法确认的及时予以确认;以精品诉讼案件为“模板”,为诉前调解提供“范本”。加强“卷”的管理,制定诉调对接调解案件卷宗管理办法,严格立案建档标准和法律文书制作要求。

加强探索创新,在竞进升级上开新篇、当先行

积极探索“法院+工会+N”工作新机制,加强与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的协调配合。松山区、红山区等地法院探索“法院+工会+仲裁+监察+综治”工作机制,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,促进劳动争议诉前化解。

市县两级法院、工会共动员92名调解员入驻在线调解平台,2024年以来成功调解案件1896件。两级法院和工会在全市设立193个“共享法庭”,联合市总工会积极运用“共享法庭”,将劳动争议受理方式变线下“跑腿”为线上“快递”。今年来,全市已通过“共享法庭”指导调节劳动纠纷650余件,指导人民调解2300余次,开展法律咨询6300余次,进一步降低了职工维权成本。

经常性联合工会、劳动仲裁委等组织到企业园区开展法律体检活动,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,摸清和掌握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基本情况,深入了解突出矛盾和问题,定期发布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,引导督促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,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,提高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能力。全市法院开通劳动争议“立调审执”一体化绿色通道,对劳动纠纷快立、快调、快审、快执,及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
下一步,赤峰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“法院+工会”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,切实加强与工会等多部门的沟通协作,全面助力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“一函两书”工作落地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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